工业品买卖合同
卖方: 河北冠亚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:DF36120140314-02
买方:山东诚创基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:2014-03-19
第一条:产品名称
产品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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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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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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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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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
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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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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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水曲柳舞蹈把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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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质:水曲柳;包装:纸箱;长度: 3米。把杆为直径53-55毫米(整根把杆为两半水曲柳实木对粘而成,水曲柳把杆杆面无指接、无挖补、无死结,表面打磨光滑),内衬¢22毫米弹簧钢。把杆表面环保聚酯清漆。
立杆支架:升降装置,螺旋升降拉锁式,升降高度为80-120厘米,每5厘米一档,共7个高度调节档。表面为乳白喷塑,具有结构稳定外观高雅,升降件为实心圆钢电镀处理。底座架体为直径48毫米壁厚2毫米钢管、升降轴为32毫米空心圆钢。支架色彩:乳白色
底盘:喷塑工艺:优点一,不会生锈;优点三、表面乳白比较美观
喷塑移动式大底盘:底座材质:ABS(铁皮+水泥);底盘直径:400mm;
移动底座重量:50KG/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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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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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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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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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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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肆万叁千伍佰贰拾元整 (不含税及运费) ¥:43520元
最终优惠价(大写):肆万叁仟元整 (不含税及运费) ¥:43000元
第一条:产品图片
第二条:质量要求: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包装,外观无瑕疵,标识齐全。按国家标准执行。
第三条:交货地点:买方指定地点: 。
第四条:交货时间:签定合同,买方支付首付款之后第2-3日内发货。
第五条:随附必备品、配件、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:螺丝。
第六条: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由买方负担。
第七条:卖方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供方对所售产品保修壹年,如出现质量问题,卖方应在24小时内答复;质保一年,质保期后,只收取相应的零件费,其他费用不再收取。
第八条:结算方式、时间及地点:买方预付货款10000元,货到买方指定城市后,物流通知,看货,验货后,提货之前支付余款33000元。
第九条: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发生不可抗因素或双方协商解除。
第十条:违约责任:1.卖方每拖延付货一天扣除该货款的3‰。
2.买方每拖延付款一天支付该货款的3‰。
第十一条: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本合同壹式贰份,双方各执壹份。
卖 方 河北冠亚体育设施有限公司
卖 方:(章)
地 址: 河北省盐山县辛霞路崔刘杨开发区
全权代表:
电 话: 010-84450105
传 真: 010-80720091
户名:栾福贵
开户行: 工行北京长安支行
卡号:9558800200103200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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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 方 山东诚创基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
买 方:(章)
地 址: 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路
委托代理人:
电 话:0533-2150611
传 真:0533-21588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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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:其他约定事项:本合同未尽事宜,按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立合同约定。